明年4月起,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有變化

近日,公安部發布了最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并將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和現有規則相比,新版《記分管理辦法》對多項違法行為的記分管理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這些調整體現在哪些地方,是大家極為關心的問題。記者將新老兩個版本的《記分管理辦法》進行了詳細比對,對主要變化進行了系統梳理。
違反禁令標志標線扣分下調
開車打電話扣分上調
為了更好發揮交通違法記分教育引導作用,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新版《記分管理辦法》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和現有規則相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由記12分降為記9分;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由記3分降為記1分;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記12分降為記9分;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由記6分降為記3分。
近年來,開車打電話、看微信的違法行為有明顯增加,分心駕駛所帶來的后果顯而易見。而早晚高峰時頻頻出現的違法借道超車,既會嚴重影響正常的道路通行,還會大幅增加事故發生的幾率。因此,這兩項常見違法行為的記分將進行上調。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由記2分升為記3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由記2分升為記3分。
除了以上這些記分調整,還有部分條款的內容也出現了變化。其中和大家關系最密切的是,除在高速上出現倒車、逆行、掉頭會記12分外,新版《記分管理辦法》規定在城市快速路上出現這些行為同樣會記12分。
此外,還有2項違法行為被新納入了《記分管理辦法》中: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將記12分;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將記9分。
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
恢復駕駛資格考試將“跨省可辦”
除了發布新版《記分管理辦法》,此次公安部還推出了9項交管便民新措施,將于明年4月或5月起正式實施,其中多項措施都跟大家息息相關。
首先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對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產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車輛信息,群眾辦理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同時,積極推行互聯網登記服務新模式,實現網上售車、網上選號、網上登記,便利群眾快捷上牌。
此外,還將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對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辦”,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值得一提的是,恢復駕駛資格考試將“跨省可辦”。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復駕駛資格,這樣能更好滿足群眾異地考試換證需求。